>> 安信证券-2023年以来哪些城投发债资金用途放宽?-230525
上传日期: |
2023/5/26 |
大小: |
911KB |
格式: |
pdf 共9页 |
来源: |
安信证券 |
评级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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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|
池光胜,陈雨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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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在《4月城投债发行监管跟踪》中指出,城投发债资金用途今年以来呈现小幅松绑的态势。本文进一步对发债资金用途放宽的城投主体进行分析。 1、总体情况:2023年4月城投“借新还旧债”占比降至2022年以来最低值。2023年4月发行的438只城投公募债中,“只用于债券借新还旧”的城投债发行数量占比较3月下降7.0pct,至58.0%,为2022年以来最低。“可用于偿还有息债务但不用于项目建设和补流”的城投债发行数量占比继续回升,相比3月上升5.6ct,至29.0%。“可用于项目建设或补流”的债项占比相比3月上升2.6pct,至13.0%。银行间发债资金用途的放松比交易所更加明显。 2、哪些城投发债资金用途放宽?筛选思路:选取2022年发债资金用途几乎只用于“借新还旧” (占比95%以上),2023年(1-4月)放宽至可以“偿还有息负债”或“项目建设或补流”的主体。由于企业债和“贴标债”(包括绿色债、科创债、碳中和债、项目收益票据等)与项目对应,募集资金用途大部分用于项目建设,不代表普通债的审核口径,在筛选时进行剔除。 我们共筛选出2023年以来发债资金用途放宽的城投主体30家,包括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、天津轨道交通集团、昆山创业控股集团、海安开发区建设投资、南通沿海开发集团等。 (1)从区域来看,江苏、浙江、天津三省分布最多,分别为7家、5家和4家,合计占比超50%。四川、山东、福建等也有一定分布。从城市的角度,天津数量遥遥领先(4家),南京、宁波、嘉兴、潍坊各有2家主体。(2)从层级来看,集中于市级平台,占比56.7%。(3)从评级来看,中高评级主体占比最高,AA+及以上合计占86.7%。 如何看待城投发债资金用途放宽?主体发债资金用途的放宽主要有两种情形:(1)受益于区域债务率颜色降档、主体隐债清零,部分城投发债限制有自然松绑的趋势。如去年化债较为积极的江苏也是发债资金用途放宽相对明显的省份。(2)少数偿债压力稍大的区域或主体获得发债资金监管方面的定向调整。典型是天津,共4家城投发债资金用途由“借新还旧”放松至“可偿还有息负债”。总体来看,募集资金用途放宽的主体以情形一为主,发债审核口径无大的改变。在隐债“遏增化存”基本原则保持稳定的情况下,我们预计城投发债监管大概率将保持稳定,对红橙区域或隐债主体的限制可能难以大幅打开。但对区域颜色降档或隐债清零的主体,随着交易所和协会数据更新,有望观察到用途的松绑,有助于这类主体高成本融资渠道的置换。 风险提示:只统计公募债可能无法反映监管全貌;发行对批文的反映存在滞后;数据统计口径和处理偏差;信用风险超预期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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